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信托计划不低于一定金额且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一)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 (二)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 (三)金融管理部门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合格投资者投资于单只固定收益类产品的金额不低于30万元,投资于单只混合类产品的金额不低于40万元,投资于单只权益类产品、单只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信托公司接受的信托资金必须是委托人合法所有的资金。
信托业务根据项目投资资金运用方式的不同,可分为定向委托和不定向委托,根据募集资金的方式不同,可分为单一委托和集合委托。